首先開發商不是山大王,不能永遠的處于優勢地位,開發商在房屋開發過程中,定會存在或多或少的程序瑕疵或者質量缺陷或者其他問題,當您收集好相應證據,積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,開發商將不得不服。故而,您需要做的就是準備好足夠多且充分的證據材料,以便讓開發商足以引起重視甚至于忌憚。

“普通人”不是弱勢方。即便是弱勢方,如果一昧抓著這個身份以期按鬧分配,法治社會不答應。
相反,如果方法得當,及時,律師給力,一般沒啥問題。
打官司其實不復雜。
1、你想要什么
2、問對方答應不答應
3、對方不答應怎么辦
要退房大概率就只能耐心等,即便贏了官司也得等,超過判決執行時間就申請強制執行。
如果不退房,就盡量多爭取一些違約金,怕扯皮就帶上律師去開發商那,或者自己草擬一份協議上門要求開發商談判,目的是提高逾期的違約成本,引起開發商重視。
這年頭最怕的就是較真,來事不要怕,怕事不要去。
最后,想想這中間投入的時間和精力以及其他可能得機會成本,若可以接受,就趕緊跟對方2 約起來。